专録中国語の意味
专録(專録)
- 拼音:zhuān lù
- 注音:ㄓㄨㄢ ㄌㄨˋ
词语解释
- 总揽。《资治通鉴·晋穆帝升平四年》:“二月, 燕 人尊 可足浑后 为皇太后。以 太原 王 恪 为太宰,专録朝政。” 胡三省 注:“録,总也。”
関連用語
专长: zhuāncháng 专门的学问技能;特长:学有~丨发挥各人的~。
专道: 独占道路。 ? 《礼记?杂记上》: “乘人专道而行。” ? 孔颖达 疏: “《既夕礼》云: ‘属引。 ’ 郑 注: ‘引, 古者人引柩专道行, 谓丧在路不辟人也。 ’”
专门: zhuānmén ①特地:我是~来看望你的。 ②专从事某一项事的:~人才丨他是~研究土壤学的。 ③〈方〉表示强调经常做某类事情:他~会讲风凉话。
专逼: 擅权胁迫。 ? 《后汉书?董卓传》: “帝忌 操 专逼, 乃密诏 董承 , 使结天下义士共诛之。”
专门人民检察院: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置的检察机关。 对其所管辖的范围行使检察权。 如军事检察院等。 因军队既高度集中而又分驻各地或随时换防, 并有高度机密性, 故在军队系统内分设各级军事检察院。
专达: 1. 不经禀报自行上达。 ? 《周礼?天官?小宰》: “一曰天官, 其属六十, 掌邦治, 大事则从其长, 小事则专达。” ? 孙诒让 正义: “《士昏礼》注云: 达, 通达也。 此专达, 亦谓修其职事, 以自通达于王。” ? 唐 杜甫 《鹿头山》诗: “仗钺非老臣, 宣风岂专达。”
专门人民法院: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 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 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 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 不作具体规定,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专辞: 谓众口一词。 ? 明 归有光 《孟子叙道统而不及周公颜子》: “至于序大孝则称 曾子 , 论好学则独予 颜渊 , 盖昔人之专辞也。”
专门名家: 专精于某一门学问、技艺而享盛名的人。 ? 宋 苏轼 《德威堂铭》: “贯穿古今, 洽闻强记, 虽专门名家有不逮。” ? 宋 陆游 《跋<曾文清公诗稿>》: “方 西汉 时, 专门名家之师, 众至千馀人, 然能自见于后世者寡矣。” ? 清 江藩 《国朝经师经义?诗》: “训诂声音以《尔雅》为主, 草木虫鱼以 陆
专辑: 以某一特定内容为中心编辑而成的书刊。 如: 全国木刻联合展览会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