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の例文
- 2008年7月2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
- 今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在去年一审的基础上,继续审议并通过安全生产条例、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还将制定、修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消防条例、防震减灾条例、开封城墙保护条例等法规;审查批准郑州市提请的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农业投资保障条例和洛阳市提请的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
- 2004年,公司首批荣获由国家质量协会等颁发的“中国用户满意鼎”;2005年,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现场会在郑州召开,会议发表的“公交优先在中国,让我们做得更好”的《郑州宣言》,现已成为城市公交行业的行动纲领;2006年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十一个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之一;2008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公交优先”政策,积极配合市政府、市人大等有关部门进行《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调研、起草、修订、审议等工作,《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颁布施行,为郑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促进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2009年5月28日,快速公交开通运营,创造了四个国内之最,现已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和郑州市改革发展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