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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同分の例文

"众同分"中国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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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其一类,由住不律仪众同分故。
  • 得修妙行之众同分而居。
  • 应知死者谓众同分,由识变异相续断灭。
  • 复有欲令顺现法受业,亦能引众同分果。
  • “同分”,众同分
  • “众分”当为“众同分”它是佛教名词的简化。
  • 一能满众同分果,不能引众同分果,谓顺现法受。
  • 此句谓幽隐轻清、而扰动不息、众同分的生灭之机。
  • 若作是说,此四种业,一切皆能引众同分果及满众同分果。
  • 复有说者,三能引众同分果,亦能满众同分果,谓除顺现法受。
  • 二能满众同分果,不能引众同分果,谓顺现法受业、顺不定受业。
  • ‘或有说者,二能引众同分果,亦能满众同分果,谓顺次生受业、顺后次受业。
  • 在反分裂斗争中,一定要立场坚定,卓有成效地领导群众同分裂主义势力进行不懈地斗争。
  • 悉以无色为特点,既无自然国土与居处宫室,亦无色碍之肉身,仅以众同分、命根等假和合为体。
  • [小乘的看法]《大毗婆沙论》卷十九云(大正27?98a)?‘问诸造业者为先造引众同分业,为先造满众同分业耶,有作是说?先造引业后造满业。
  • 如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弟、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是也。
  •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报,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 发得、命根、众同分(众生的共性)、异生性(形成众生之间不同的本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区别)、相应(因果相称)、势速(变化的速度)、次第(序列)、方(空间)、时、数、和合性(总性)、不和合性(分解)二十四种。
  • 第四类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报,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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