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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进口の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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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命令还规定取消部分企业的优惠进口关税。
  • 10国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达5%。
  • 国家最大额度是指给惠国对某项产品规定的每个受惠国享受优惠进口的限额。
  • 全球性最高限额是给惠国对来自所有受惠国的某项产品所规定的最高优惠进口限额。
  • 单一受惠国最高限额是给惠国对来自每一个受惠国的某项产品分别规定的最高优惠进口限额。
  • 根据联合国的有关资料,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进口,1978年比1972年增长14倍,由10亿美元增长到150亿美元。
  • 是指给惠国对某项产品规定的在一定时期内优惠进口最高金额或数量,超过这个限额就将恢复正常征税。
  • 这说明普惠制优惠进口是发达国家从受惠国进口总值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普惠制优惠进口的增幅大大超过了进口总值的增幅。
  • 譬如,对投资不足2 0亿非洲法郎的厂商,在所需进口的器材、设备以及第一批备用零件方面,只征收5%的优惠进口税,而对超过2 0亿非郎的投资商,则可在法定期限内免交全部进口税。
  • 木薯的优惠进口税率从4 0%调低为2 0%,普通进口税率从5 0%调低为3 0%;3 2位字长及以上微型计算机的优惠进口税率从5 0%调低为2 0%,普通进口税率从7 0%调低为3 0%。
  • 美国规定,如果在一个日历年度内,来自某一受惠国家和地区某项产品的优惠进口额超过竞争需要限额或超过(或等于)美国进口该项产品总额的50%,则取消下一年度该受惠国(地区)这项产品的优惠待遇。
  • 所谓预定限额(priorlimitation),是指给惠国根据本国和受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贸易状况,预先规定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某项产品的关税优惠进口限额,达到这个额度后,就停止或取消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而按最惠国税率征税。
  • 现在给惠国也在采用种种方式逐步削弱优惠程度,其中一项措施即“毕业”制度:当从受惠国优惠进口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给惠国相同产品或有直接竞争性产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或损害时,给惠国则对该项产品完全或部分取消其享受普惠制资格;当一些受惠国(地区)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给惠国则完全取消其受惠国资格。